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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債公司一方繼承的父母遺產這兩種情況,繼承的遺產是個人財產成都收債公司一方繼承的父母遺產這兩種情況,繼承的遺產是個人財產 (1)遺言中明確指定只歸一方 假如父母在遺言中寫明 “我的遺產只歸我的兒子 / 女兒 XXX 個人全部,與其愛人無關”,那么即便遺產是在婚后繼承的,也歸于一方的個人財產,愛人不能要求切割。 遺言的方式可所以公證遺言、自書遺言、代書遺言等,但有必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要件。比如自書遺言要由遺言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遺言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言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 比如趙女士的母親去世前留下自書遺言,寫明 “我的存款 50 萬元歸女兒趙女士個人全部,與女婿無關”,并簽了名、注了日期。趙女士婚后繼承這筆存款,就歸于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老公分不到。 (2)婚前繼承的遺產 假如遺產是在結婚前繼承的(包含父母在子女婚前去世,遺產在婚前切割完畢),那么不管是否有遺言,都歸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比如王先生在結婚前繼承了父親的一套房產,結婚后這套房產也還是王先生的個人財產,妻子不能由于結婚而建議成為共同財產。 但要注意,假如婚前繼承的遺產在婚后產生了收益,收益可能歸于共同財產。比如婚前繼承的房產,婚后租賃獲得的租金,就歸于夫妻共同財產,由于租金是婚后的運營收益。 本文由成都收債公司整理 |